投诉处理结果公告
一、项目编号:ZHWZ2024-116HW
二、项目名称: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4年警用装备采购项目(包1)
三、相关当事人
投诉人:陕西博威金盛警用特种装备有限公司(以下称投诉人)
地址: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铜路以东规划路以北金域华府第19幢2单元23层22302号
被投诉人1: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(以下称代理机构)
地址: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第二层201室
被投诉人2: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(以下称采购人)
地址:广东省珠海市侨光路2号
相关供应商:江苏锐盾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(以下称江苏锐盾公司)
地址:靖江市城南园区联友路8号
四、基本情况
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,向本机关提起投诉。投诉事项为:1.江苏锐盾公司的投标产品早已停产,不具备供货条件。2.江苏锐盾公司投标文件中的检测报告为其非法所得,且该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存疑。3.江苏锐盾公司提供的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相关信息与真实信息不一致,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。
五、处理依据及结果
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(二)项的规定,投诉事项1、2、3缺乏事实依据,驳回投诉。
财政部
2024年11月5日